九江市周敦颐纪念馆是纪念北宋著名哲学家、教育家、文学家、宋明理学的奠基人周敦颐而设立的名人纪念馆。2008年纪念馆经国家文物局备案纳入国家免费开放单位。纪念馆立足传承历史文化、祭奠历史先贤,打造濂溪品牌,建设廉政教育基地的定位,并先后被江西省纪委机关、江西省委宣传部授予纪念馆为“江西省廉洁文化教育基地”,江西省妇联授予“江西省家风家教实践基地”,九江市直机关工委授予“九江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基地”。成为九江研究宣传传统廉洁文化的重要平台。 为进一步宣传中华传统文化,弘扬周敦颐廉洁文化精神,丰富纪念馆陈列展览实物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博物馆条例》、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文物藏品,公告如下: 反映周敦颐相关的实物用品和文献资料,以及与周敦颐有关的同时代重大历史事件、人物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。 1、与周敦颐相关的碑刻、契约、家谱、志、拓片、牌匾法作品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实物原件。 2、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,包括历代周敦颐著作古籍善本和名人字画等。 4、后世著名人物对周敦颐评价的手书、权威报纸、期刊等资料。 (一)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博物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进行。 收藏单位或个人,本着自愿的原则,将收藏文物无偿捐赠给九江市周敦颐纪念馆。纪念馆在接受馈赠之后,为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,在展出时标明捐赠人姓名,并根据捐赠人意愿公开个人有关信息。 对无意捐赠,但有意展示的收藏者,周敦颐纪念馆可代管代展,签订保管协议,设定保管期限,所有权不变。 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,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原件的,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,借助现代科技手段,进行复制或仿制。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,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文物藏品予以收购。 欢迎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党派团体、院校、私人收藏家、广大市民踊跃捐赠,请与我馆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