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部门主要职能
九江市文物局是指导和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工作,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。负责全市地面文物保护、维修、文物图片展览、文物宣传、市区浔阳楼、锁江楼、琵琶亭及周敦颐纪念馆四景点的开放与管理。主要有以下职能:
(一)负责全市田野文物的调查、抢救发掘、征集、整理、研究、利用工作;
(二)参与全市文物保护工程推进实施和质量监督;
(三)出具全市重点城建项目中涉及文物保护的专家意见;
(四)出具文物执法专家意见;
(五)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方案评估;
(六)参与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方案、展陈方案、藏品保护修复方案的评估、评审及指导;
(七)研究相关考古和古建筑知识,挖掘、整理、出版研究成果,指导、宣传我市文物业务工作;
(八)负责全市摩崖石刻研究宣传、保护利用和安全管理工作;
(九)具体承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;
(十)负责全市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;
(十一)负责中心所属的文物保护和资产管理。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,为九江市文物局。本部门编制数 26 人,2020 年年末在职人员 26 人,退休人员 27 人(社保发放养老金);年末其他人员 1 人(遗属人员)。